野生生物保育進階

河堤草地要不要改種灌木

里民大會討論:要不要把河堤的一片草地改種原生灌木,讓鳥類有棲息的地方。

志工:「附近種了原生灌木的河段,這兩年記錄到的鳥種比較多。」

家長:「孩子需要一片可以跑跳的草地,這比多幾種鳥更重要。」

里長:「大家說的『原生植物』,是指這條河邊原本就有的,還是只要是臺灣的植物都算?」

除草廠商:「改種灌木後就不用每個月除草,我們的合約可能會被取消。」

看答案與解說

各句的分歧種類

  1. 志工:「附近種了原生灌木的河段,這兩年記錄到的鳥種比較多。」(事實分歧):這是可以用調查紀錄核對的主張。也要注意比較的條件是否相近,例如兩個河段的面積、周邊環境和調查次數;但要解決的方式仍是看資料。
  2. 家長:「孩子需要一片可以跑跳的草地,這比多幾種鳥更重要。」(價值分歧):家長說的是哪一件事比較重要。這類分歧查再多鳥類資料也不會消失,需要說清楚各自在意什麼,再找能兼顧的做法,例如只改種一部分。
  3. 里長:「大家說的『原生植物』,是指這條河邊原本就有的,還是只要是臺灣的植物都算?」(定義分歧):里長在確認「原生植物」的範圍。用詞沒對齊時,雙方可能以為彼此不同意,其實是在說不同的東西。
  4. 除草廠商:「改種灌木後就不用每個月除草,我們的合約可能會被取消。」(利益分歧):廠商點出的是這個改變會讓誰承擔成本。可以討論轉作其他養護工作、過渡期間的安排,或讓受影響的人參與決定。

這場討論沒有哪一方說錯話,而是混著四種分歧。分清楚之後,就知道每一種該怎麼往前走:

  • 事實(志工):看調查紀錄,並確認比較的條件相近。題幹中的河段與紀錄都是虛構的。
  • 價值(家長):說清楚各自在意什麼,例如只改種一部分,保留一塊草地。
  • 定義(里長):先對齊「原生植物」的範圍。
  • 利益(除草廠商):討論受影響的人怎麼安排,以及由誰參與決定。

如果志工只拿更多鳥類資料回應家長,家長在意的事並沒有被處理。更多說明見分歧的種類。

參考資料
  • Stevenson, C. L. (1944). Ethics and Language. Yale University Press.
    • 區分信念上的分歧(對事實的看法不同)與態度上的分歧(在意的事不同)。
  • Fisher, R., & Ury, W. (1981). Getting to Yes: Negotiating Agreement Without Giving In. Houghton Mifflin.
    • 談判時把焦點放在各方的利益,而不是各自的立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