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礎概念

分歧的種類

Kinds of disagreement

爭論常混著事實、價值、定義、利益四種分歧;先分清楚,才知道要查資料還是要協商。

說明

許多爭論看起來是在吵同一件事,其實混著不同種類的分歧。先分清楚是哪一種,才知道討論該往哪裡走。

類型 問的是 通常怎麼往前走
事實分歧 實際上是怎樣? 找資料、設計調查
價值分歧 什麼比較重要? 說清楚各自在意什麼,協商取捨
定義分歧 這個詞指什麼? 先對齊用詞
利益分歧 誰承擔成本、誰得到好處? 討論補償、分擔與程序

這是教學用的簡化分類。一段爭論常同時有好幾種分歧,某句話算哪一種,也可能有不同看法;分類的目的是找出下一步,不是替爭論下結論。

生活例子

家庭會議討論暑假要不要去露營。

  • 「那個營地週末一定客滿。」事實:可以先查訂位狀況。
  • 「全家一起出去玩,比在家休息重要。」價值:說清楚各自在意什麼。
  • 「露營是指搭帳篷,住小木屋不算。」定義:先對齊「露營」指什麼。
  • 「每次出門,開車和搬東西都是我。」利益:討論這次怎麼分工。

保育例子

社區討論要不要在河邊增設步道。

  • 「步道會讓更多人靠近水鳥休息的地方。」事實:可以調查,或參考類似地點的紀錄。
  • 「讓更多人親近自然,和讓水鳥不受打擾,哪個比較重要?」價值:說清楚各自在意什麼,再找能兼顧的做法。
  • 「所謂『不影響生態』,是指數量不減少,還是行為也不改變?」定義:先對齊標準。
  • 「施工期間,附近攤商的生意會受影響。」利益:討論補償、分擔與決策程序。

常見誤解

  • 「只要把事實查清楚,爭論就會結束。」事實查清楚後,價值與利益的分歧可能還在;這時需要的是協商取捨,不是更多資料。
  • 「價值分歧就沒辦法討論。」說清楚各自在意什麼、哪些可以並存,仍然可能找到大家都能接受的做法。
  • 「定義之爭只是咬文嚼字。」用詞沒對齊時,雙方可能以為彼此不同意,其實是在說不同的事。
進階

哲學與談判研究都討論過類似的區分。例如 Stevenson(1944)區分「信念上的分歧」和「態度上的分歧」;Chalmers(2011)討論雙方對同一個詞用法不同的「字面之爭」;Fisher 與 Ury(1981)建議談判時把焦點放在各方的利益,而不是各自的立場。本卡把這些想法整理成四種類型,方便在討論中使用,並不是學術上唯一的分法。

小檢核

社區討論要不要在河邊蓋停車場。阿明說:「停車場蓋好後,每天會多三百輛車開進來。」這句話主要涉及哪一種分歧?

看答案

答案:事實分歧

「每天會多三百輛車」是關於實際上會怎樣的主張,可以用交通調查或類似地點的資料來檢驗。就算雙方對這個數字有共識,接下來「車流增加值不值得」還是價值分歧,要另外討論。

參考資料
  • Stevenson, C. L. (1944). Ethics and Language. Yale University Press.
    • 區分信念上的分歧(對事實的看法不同)與態度上的分歧(在意的事不同)。
  • Chalmers, D. J. (2011). Verbal Disputes. The Philosophical Review, 120(4), 515–566.
    • 字面之爭:雙方對同一個詞的用法不同,看起來不同意,其實在說不同的事。
  • Fisher, R., & Ury, W. (1981). Getting to Yes: Negotiating Agreement Without Giving In. Houghton Mifflin.
    • 談判時把焦點放在各方的利益,而不是各自的立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