訴諸無知
Argument from ignorance
因為沒被證明是真的,就說它是假的;或沒被證明是假的,就說它是真的。
說明
「沒有證據證明 X」和「有證據證明不是 X」是兩件不同的事。訴諸無知把「還不知道」當成「已經知道答案」,有兩個方向:
- 沒被證明為真 → 所以是假的。
- 沒被證明為假 → 所以是真的。
生活例子
「沒有人證明這個保健食品無效,所以它一定有效。」
沒證明無效,可能只是還沒人好好研究過。要主張有效,提出主張的一方有舉證責任 Burden of proof在討論中提出有待支持的主張者,通常應交代理由或證據;責任也會隨既有證據、角色與主張類型調整,不等於哲學上的充足理由原則。看名詞表。
保育例子
「架了幾週的相機都沒拍到,這裡已經沒有這種動物了。」
野生動物調查中,沒偵測到(偵測率低、調查時間短、相機位置不對)不等於不存在。
支持保育的一方也可能犯同樣的錯:
「沒有人能證明這個開發案不會傷害生態,所以它一定會造成嚴重傷害。」
「無法排除風險」可以是要求更多調查、或採取預防措施的理由;但要主張「一定會造成嚴重傷害」,仍需要證據。
何時合理
當調查設計足以發現目標,「應該找得到卻沒找到」就是有分量的證據。例如偵測率已知、調查努力量充足、方法適合目標物種。這時說「很可能不存在」是合理推論,只是仍要說明不確定性。
善意回應法
「我同意目前沒有紀錄。我們一起看看:如果牠在這裡,這樣的調查有多大機會拍到?」
進階
Walton 把合理的無知論證寫成「如果 A 為真,我們應該會知道;我們不知道 A;所以 A 可能為假」。它看起來像否定後件,但並不相同:否定後件需要「只要 A 為真,我們就一定會知道」這個前提,才能推出必然的「A 為假」;無知論證的前提只是「應該會知道」,結論也只能是「可能為假」,屬於可以被新證據推翻的推定推理。
關鍵在第一個前提:我們的調查或知識有多完備。生態學的佔據模型(occupancy model)用重複調查估計偵測率,評估「沒偵測到」能提供多少證據;這仍是機率性的判斷,不是演繹的必然。
小檢核
「這份報告沒提到任何副作用,所以這個產品沒有副作用。」這個推論的問題是?
看答案
答案:報告沒提到,不等於沒有;要看報告有沒有調查副作用
「沒提到」可能是真的沒有,也可能是沒調查或沒記錄。第三個選項則走向另一個極端,同樣缺乏證據。
參考資料
- Walton, D. (1996). Arguments from Ignorance. Pennsylvania State University Press.
- 訴諸無知在何種條件下是謬誤、何種條件下是合理的推定推理(知識完備條件、舉證責任)。
- MacKenzie et al. (2002). Estimating site occupancy rates when detection probabilities are less than one. Ecology 83, 2248–2255.(另開視窗)
- 偵測率小於一時,未偵測到不代表不存在;非本情境虛構調查的資料來源。